
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的对象、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
《规定》是为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而制定和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