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
粤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
2010/11/2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8次   
关键词:

    11月23,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以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切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沈德咏指出,今年8月,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审判管理的目标任务、开展审判管理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和必须处理好的五个关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将审判管理提升到了人民法院管理工作重心的新高度。作为专司审判管理的职能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是协调沟通整个审判管理体系的平台和枢纽,地位重要,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沈德咏强调,要尽快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内部工作机构和工作规范,使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尽快走上正轨;要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党务工作、政务工作、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审判管理队伍;要围绕确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