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最高法就法院卡通形象征集民众意见
粤高法:最高法就法院卡通形象征集民众意见
2010/12/0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81次   
关键词:

 

法官卡通形象

 

独角兽卡通形象

  正义网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今年以来,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是送上门来的调研,是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宝贵财富。

  在这些意见和建议中,北京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元元女士提出了设计法院卡通形象的建议,认为通过卡通形象,借助流行元素,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方面满足社会公众知情需求,有利于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展示法治的力量和自信,对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将会产生积极效果。元元女士分别设计了法官卡通形象独角兽卡通形象两种不同用途的卡通形象。

  现将元元女士设计的两种不同用途的卡通形象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果您另有其他方案或者修改意见,也请一并提出。另行设计的方案或修改意见请发至zgfyw_zqyj@court.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116

期待在您的关心帮助下,共同为共和国的法治宣传事业做出新贡献!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