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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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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潮阳区法院:加大涉毒整治检查督导
2010/12/0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66次   
关键词:

近日,潮阳区法院受区委的指派,负责对海门镇开展涉毒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该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督促,有力地推进了海门镇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为确保完成包干工作任务,潮阳区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督导组,并先后6次深入海门镇委镇政府和当地有关村居,听取有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协助该镇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措施。至10月份,全镇共查破刑事案件8宗,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6名,查处治安案件7273人,抓获吸毒人员52名,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为巩固阶段来的工作成效,确保完成海门镇整治工作预期目标,潮阳区法院院长于近期再次带队到该镇检查督促,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温鼓劲。督导组要求该镇按照省法院郑鄂院长不放松、求实绩、敢创新、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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