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以来,汕头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主动查核一批违法违纪线索,着力打造公平正义队伍,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服务法院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文化强市、幸福汕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通过“抓作风,增强推动力;抓惩处,增强震慑力;抓制度,增强约束力;抓监督,增强制衡力;抓教育,增强说服力;抓队伍,增强战斗力”,深入开展了“七个一”的特色活动,组织明查暗访;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以规范权、钱、人、事为主线的新制度陆续出台。一是廉政问责制度实现重大创新,出台实施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对拟评先评优对象、提拔任用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创新中院二审改判前交心通气,平等对话的案件裁决新机制;三是加强与司法中介机构的互相监督。与中介机构联合签订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工作廉政保证书》,以保证书的形式具体规范司法委托廉政事项。四是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当交往机制,制订了《关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