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必新指出,探索和完善审判监督纠错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手段,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的重要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新需求,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依法纠错、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江必新指出,要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探索和完善依法改判机制。再审改判应当坚持“实体权益充分救济”原则,对于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应当纠正的错误裁判,必须坚决依法改判。要科学界定和统一再审案件的改判标准,以保证审判监督纠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