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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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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2010/12/1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9次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1215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周永康同志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第八次专题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院司改办关于201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部署的报告,研究讨论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司法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改革所取得的良好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对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司法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改革中要切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实际出发,依法推进各项改革。司改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改革自上而下,稳步推进。他强调,出台改革建议和方案只是改革的第一步,要切实抓好司法改革的落实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司法改革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以及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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