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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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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明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
2010/12/2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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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讯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会上指出,明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把握方向、立足国情、依法推进、确保公正的原则,在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王胜俊指出,服务科学发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是人民法院坚定不移的态度。近年来,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明年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完成好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大力推进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这是明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

    王胜俊要求,要加快推进死刑复核程序、司法保障制度两项确定的改革任务,同时积极推进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队伍管理改革、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任务。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方面支持下,多做协调工作,勇于克服困难,使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做到成熟一项,完成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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