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确保韶关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地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既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双赢。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来规范知识产权转让市场,让知识产权主体坚持创新、等价有偿、违法必究原则,繁荣了知识产权市场,振兴了韶关经济。在审判实践中坚持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结事了的方针,树立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把诉讼调解和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最大限度地体现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当中的独立价值,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该院今年受理31宗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结案率100%,调解率高达69.84%。
该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诉讼和解,解决缠诉、累诉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出纠纷的产生和根源;然后分别召集双方当事人座谈,宣传法律知识,分开商讨解决纷争的对策,及时调解;对于不接受调解、不听解释的,就会同文化部门的同志,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别对侵权人进行法制宣传,晓以法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言和,使其全心投入生产经营。通过诉讼调解,法院力争使各方都收到良好的效益,让潜在的涉侵权单位,也从中受到教育,主动找到产权人商讨解决之道,在法院之外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