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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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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韶关两级法院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成效显著
2010/12/2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47次   
关键词:

112426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认为,一年来,全市法院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工作在组织领导、设施服务、工作规范、便民利民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两级法院处理来信来访243人(次),与去年同比下降90.8%

 一、组织领导有力。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两个“文明窗口”建设作为年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配齐配强与立案、信访工作相适用的人员,工作职责明晰。多数法院建立了干部轮岗和岗位锻炼制度,为培养锻炼法院干警创造了条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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