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三年来,全国法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审判规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审结了一大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基本解决了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的问题,当事人的诉权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民事再审审查制度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制度改革的政治意义和法制意义充分彰显,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进入规范、完善和良性发展阶段。
受理审结大批案件
化解纠纷保障权益
2008年4月至2010年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58845件,审结135618件,结案率为85.4%。其中,裁定提审9855件,指令再审15335件,提起再审率为18.6%;裁定驳回97191件,占71.7%;调撤案件10203件,占7.5%,其他方式结案3034件,占2.2%。在裁定再审的案件中,被再审改判、调解以及发回重审的案件,占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