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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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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思想文化建设 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11/01/1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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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刚刚闭幕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的精神上来,团结奋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和思想文化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王胜俊指出,全国宣传部长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就提高宣传思想文化科学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对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思想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王胜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要切实树立媒体意识就是责任意识、执政意识、形象意识、监督意识的观念,树立法院宣传工作也是群众工作的观念,通过加强法院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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