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顺德启动司法救助金 接受29.5万元申请
粤高法:顺德启动司法救助金 接受29.5万元申请
2011/01/1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6次   
关键词:

2001年,江西女子孙玉兰的丈夫在顺德被人开车撞死,法院判肇事者赔偿17万元,而肇事者赔了7000元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撑起家庭,孙只好到顺德建筑工地打工,7年多几乎都没有休过假,下班还要去捡废品以抚养孩子、治疗多病的公公婆婆。顺德法院执行局古春成法官了解到孙玉兰的困境后,7年来自掏腰包12000多元,资助其儿子从初中读到大学。
  大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事故及其人身损害赔偿等几类民生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大多难以执行的特种案件执行过程中,刑事被害人或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法定权利和心理预期的实现大打折扣。在顺德法院执行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约占总案件的一成,其中又有一成的案件当事人因此陷入生活困境。
  为帮助这些当事人,顺德率先成立了司法救助资金,向符合条件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