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
粤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
2011/01/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59次   
关键词:

    1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并讲话。

   王胜俊表示,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长期以来十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社会各界继续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和智力资源集中的特殊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胜俊指出,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法院要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

   王胜俊强调,要以更加完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