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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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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期货司法解释(二)17日正式施行
2011/01/1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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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116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17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期货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是对最高人民法院2003618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效补充和完善,解决了20072月国务院修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20104月股指期货推出后,期货市场中期货产品和期货交易范围扩大,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变更等带来的相关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保全与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期货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了法院系统、监管机构以及期货业界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征求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证监会的意见,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制度设计。这一司法解释的发布,将有利于解决期货市场发展变化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利于更加有效地防范和解决期货市场纠纷,保障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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