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鄂湘指出,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各级法院要继续强化观念,深化对学术研究重要性的认识,运用时代眼光来观察、发现、分析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增强积累意识、问题意识、世界意识、综合意识、前沿意识和批判意识,提升学术研讨能力。
万鄂湘要求,要继续坚持以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研究和回答审判工作和人民法院改革中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预测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要坚持寓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理论方向于学术研讨之中,宣扬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定位,突出科学性、学术性和现实性,切实担负起传播应用法学理论、传承优秀法律文化、增强法院文化的重要历史使命。要立足于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开门办会。要坚持走在先进的学术思想前沿,不断解放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应用法学研究的影响力,为繁荣发展应用法学,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