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未成年,“失足前”的表现优秀,又没有前科,作案时主观恶性不大、事后又悔改,法官审理时可以结合你以前的表现网开一面,从轻发落。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首例引入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审。该制度是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由该院委托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于开庭审理前,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庭审时向法官出示,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性环节,以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区别对待、教育、挽救的目的。
庭审:
引入社会工作者调查
本月21日,香洲人民法院审理一宗未成年人案,该院在审理此案前,就由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的3名社会工作者对三名被告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
庭审前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