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业务方面的监督指导关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制定《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完善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关系”,是部署的深化司法改革的项目,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为顺利推进这项任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成立了课题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我们认为,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业务关系方面主要存在下述问题:一是对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业务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监督指导方式不统一;二是对案件请示做法一直有争议;三是发回重审标准不一,说理不足;四是有的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审判指导文件的程序、方式不够规范。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起草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