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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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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媒体监督与司法审判如何走向“共赢”
2011/02/0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1次   
关键词:

媒体应该通过自律规范报道行为,区分事实报道和评论,注意保护相关人的权利,承担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责任。司法机构也应该积极应对,与媒体合作,避免媒体报道的消极影响
  视点关注

传媒监督和独立审判是一对天然的矛盾,纵观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存在传媒监督忽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越位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早在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对当前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作出了阐释。
  两年过去了,记者发现,两者的微妙关系还在继续。
  据了解,在许霆案之后,人们一直在反思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以及法治报道的界限问题。近日,一场有关媒体与司法之间关系的研讨会汇集了诸多业内人士,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传媒监督有时忽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而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存在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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