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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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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南海法院:心理干预改变人生态度
2011/02/0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29次   
关键词:

为了确保少年犯真正改过自,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强化了心理干预在志愿服务中的比重。他们向社会招募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质的志愿者开展心理测评和干预,调整未成年人面对人生和积极融入社会的目标和认知,避免其二次犯罪。
  在少年审判庭,笔者看到心理咨询与测评室、展览室和亲属会见室一字排开,里面装饰温馨,每一幅画和盆景都蕴含着励志故事,于细微处暖人心。人际关系训练营、图书漂流活动、国情教育活动、野外生存活动等一个个为少年犯量身打造的项目按月份排期进行。
  南海护航队招募了部分来自心理咨询、青少年教育、医疗等不同行业的21个志愿者,平均每人与23个孩子建立了固定的一帮一关系,定期回访、灵活联系、及时反馈、鼓励分享,他们之间多数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孩子们遇到什么不顺心的或者开心的事情会主动联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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