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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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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2010年最高法院轮训3622名中、基层法院院长
2011/02/0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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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记者从最高法院获悉,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分12期对3622名中、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主题轮训,组织指导各高级法院8899名人民法庭庭长进行集中轮训。 

  201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司法作风建设两项内容作为当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来抓。 

  在对法院院长、庭长开展轮训的同时,各高级法院还积极采取集中办班、巡回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对法院干警进行主题培训。 

  20106月至8月,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开展了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各地法院普遍采取查阅台账、走访案件当事人、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扎实地开展司法作风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部分高院还把2010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推进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轮训,进一步端正了院长、庭长的司法理念,提升了履职能力。通过集中整治和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法院工作中的冷硬横推和违纪违规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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