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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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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司法机关健全新闻发布制度 “开门”接受社会监督
2011/02/1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27次   
关键词:

  司法公正不但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早已成为群众最真切的呼声。

  公开是种理念,变化正在发生。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和亮点。各级司法机关逐渐从要我公开走向我要公开,对待前来采访的记者,从请出去变为主动请进来,在司法公开的范围、手段和效果等方面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初建新闻发布制度时,时任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这一鲜明表态,正逐步成为现实。

  零距离接触打破神秘

  2009124日,已近隆冬,最高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40名社会各界人士成为最高法院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参观者。

  各级人民法院更是将法院开放日作为公开工作的特色品牌积极推向深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00多家法院实行了开放日制度。

  20105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127日,广州市检察院网上三维立体检察院正式上线运行,永不落幕的检察开放日成为现实。

  离群众近些、再近些,司法机关始终在努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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