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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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司法文书公开、审务公开……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平台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获悉,广东高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公开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推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广东高院、深圳中院、广州萝岗区法院、东莞第二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等5个法院已经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范围内。广东高院为此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规定》。
广东省纪委派驻广东高院纪检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依法全面公开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