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张军: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确保国家安全社会...
粤高法:张军: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2011/02/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16次   
关键词:

    2月12,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会上讲话强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将面临新的更加严峻的考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执法办案与监督指导并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刑事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取得了新的进步。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监督指导更加有力,物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更有成效,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