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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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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仁化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
2011/02/2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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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讯  124仁化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迎春座谈会。该院院长肖海指出,去年有45位陪审员参与了45宗案件审理,对此感谢他们对该院审判工作的支持。
  肖海要求该院相关部门加强对陪审员的学习培训,为陪审员学习和参加审判活动提供良好环境,同时要落实有关待遇,依法保障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同时,希望人民陪审员们加强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处理好陪审员与本职工作关系,为陪审提供时间保障;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
  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学习,增强陪审能力;合理安排正常工作与兼职陪审任务,为陪审提供充分的时间保障;正确履行陪审员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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