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三水法院法官进社区主持调解
粤高法:三水法院法官进社区主持调解
2011/02/2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28次   
关键词:

 

法官进社区为业主和物业双方搭建文明解决争端平台。郑道森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道森 通讯员/朱永剑 易旭琪 胡阳春今年以来,三水的物业纠纷类案件激增,仅两个月的时间,三水法院就受理了近百宗类似案件。昨日下午,三水法院法官一改坐堂办案的局面,尝试着由法官走进社区,主持协调业主和物业间的矛盾。记者跟随法官一同前往三水汇丰花园小区,亲历了调解全过程。
  三水区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