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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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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以排头兵要求和标准推进司法公开
2011/03/0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8次   
关键词:

  【访谈背景】春节长假后上班伊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召开会议,部署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这是广东法院兔年开年后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专项工作会议。2011年,广东高院如何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司法公开是群众刚性需求
  记者:现在,全国各地法院都在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请问广东高院是如何认识这项工作的?
  郑鄂:目前,对于司法公正的认可度,法院内部与社会是很不对称的。一些案件法官认为判得很公正,但是败诉当事人不接受,胜诉方也不怎么买账。这当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公开做得不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了解不够。
  推行司法公开,实际上也是对广东法院自身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近3年来,我们在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比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加百场庭审观摩、百场见证执行、百场调解,以及开展法庭公众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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