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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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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法官开三味药减少家庭暴力
2011/03/0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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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们对国内外反家暴状况做了进一步调查和研究,结果再次表明,反家暴立法势在必行。昨天,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陈秀榕认为,目前我国已具备了出台反家暴立法的必要条件。
  在广东省女子监狱,亲情杀人类型的案件在过去的3年里增加了25%。是什么原因让原本柔弱的女人,竟手持利刃将自己的丈夫杀死在睡梦中、醉酒后?广东省司法厅调研后给出的一个原因是家庭暴力久而久之形成压抑和报复的情绪
  如何在制度层面解决困扰无数女性的家庭暴力?南方日报记者从法院等司法机关了解到,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已率先推出专业化家事合议庭来断家务案。除此之外,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还开出两味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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