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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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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韶关法院召开诉前联调工作会议
2011/03/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42次   
关键词:

贯彻落实全省诉前联调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

 

310,韶关市诉前联调工作会议在乳源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会议,以及全省诉前联调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总结推广我市社会纠纷调处工作先进经验,研究部署建立和推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加强我市综治信访维稳基础工作,并就诉前联调工作室的建立模式、队伍构成、工作范围、工作前移如何开展、组织形式和诉前联调案件的法律确认及对接程序进行了研讨。参加会议的有: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分管民事、人民法庭的副院长,市、县(区)政法委书记、司法局局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市委副书记林耀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日先、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徐学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曙光传达省院郑鄂院长在全省诉前联调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作全市法院诉前联调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2010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7.8%,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中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为81%,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会议要求:一是要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应在立案大厅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负责诉前联调各项工作的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室由县一级综治办主任牵头,日常具体工作主要由法院立案庭负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协助。二是要明确诉前联调工作室的职能和流程。诉前联调工作室可根据案件需要,有针对性地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国土、劳动、卫生行政等部门,或工商联、保险等行业协会及工会、妇联等社团组织,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对于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室可寻求辖区所属的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更大范围的联合调处,共同促进纠纷的化解。三是要不断拓宽纠纷化解的新渠道。行政职能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手段调处与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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