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粤高法: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2011/03/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82次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与网民在线交流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与网民在线交流。张维克摄

  3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网全国两会联合在线访谈演播室,以司法改革带来人民法院新风貌为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现摘要如下:

  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主持人:自党的十七大以来,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景汉朝: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司法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能力、司法权威等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为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近年来,人民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