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0年开始,每年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要求各高级法院对辖区法院上一年度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的,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010年,我省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执结了一大批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创历史新高,达77.86%,同比上升了22.72个百分点,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省共有42个法院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省法院组成7个考核小组,对初审入围的35个法院进行考核验收。经严格考核,有32个法院符合标准,拟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现予以公示:
广州市 从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