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三种方式送达传票,审理程序完全合法
近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肇庆何小姐“没收到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也没收到法院判决书,却直接收到了法院执行通知书”一事,事件表面看来实在不可思议。记者带着疑问,深入到受理案件的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作了调查,发现另有实情。
案情回放
何小姐是肇庆市端州四路丽湖居小区某栋楼3楼301房的业主,因从2008年7月开始至2010年4月均没有向原告肇庆市安厦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交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智能管理费共1786元。原告多次通知何小姐缴交上述物业管理费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查清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于2010年9月1日还专门向房管局查询了房产档案。
三种送达方式送达应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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