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虎门交通巡回法庭成立
粤高法:虎门交通巡回法庭成立
2011/03/30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98次   
关键词:

东莞日报讯  322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虎门巡回法庭,在虎门交警大队挂牌成立。今后在虎门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虎门交警大队处理完毕后,可直接就地向该法庭申请调解和执行,可不用再跑到法院去诉讼了。
  虎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选派2名资深法官、书记员进驻组成,采取一站式解决工作机制。
  所谓一站式解决,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查取证,出具事故认定书,组织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当事人不履行的可直接申请强制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