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0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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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讯 3月2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虎门巡回法庭,在虎门交警大队挂牌成立。今后在虎门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虎门交警大队处理完毕后,可直接就地向该法庭申请调解和执行,可不用再跑到法院去诉讼了。
虎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选派2名资深法官、书记员进驻组成,采取“一站式”解决工作机制。
所谓“一站式”解决,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勘查取证,出具事故认定书,组织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当事人不履行的可直接申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