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戎明昌刘冠南 通讯员/范贞)东莞二院大朗法庭“织围脖”、广州中院网络直播庭审、佛山中院邀请百姓“逛”
法院……广东省
法院系统继深圳中院、广州海事
法院、广州萝岗
法院、东莞第二
法院及省
法院去年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
法院之后,司法公开工作正全面深入推进。昨日下午,广东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在全省
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戴佛明称,要让庭审像体育比赛一样公开进行,给百姓带来实惠。
据戴佛明介绍,《意见》从
立案公开、庭审公开、
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对司法公开的内容、要求都作了具体规定,可谓广东
法院司法公开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方面有不少亮点。省高院
立案一庭庭长陈润霖称,
立案是当事人到
法院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己该如何
立案、诉状给谁、有什么手续和流程《意见》规定,
法院将设置导诉台,避免当事人到
法院如入迷宫,不知如何
立案。
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案件常因法庭座席不足而无法满足旁听要求怎么办?《意见》规定优先保证当事人近亲属的需要,并可以通过发放旁听证的方式确定旁听人员,或者通过电视、互联网直播、转播案件庭审实况等途径满足公众的旁听需求。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省各基层
法院均已配备了可进行视频直播的法庭,在硬件设备方面完全可以满足转播案件庭审实况的需要。
《意见》还规定,有条件的
法院可在法庭内设媒体记者旁听席。在不影响
审判活动的前提下,经
审判长允许,媒体记者可以做必要的记录、录音,在法庭调查之前进行摄影、录像。
制定了规定,不落实怎么办?不怕!广东
法院将建立司法公开考评机制,将按照《司法公开示范
法院标准》,科学设定考核分值,制定相关评分标准,对全省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