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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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接待突出一个“便”字,
立案审查突出一个“快”字,
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省高级人民
法院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便”、“快”、“准”三字经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尤其是在
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立案信访窗口2001至2007年均被评为先进集体,2010年还荣立集体三等功。2010年,
立案信访窗口共
立案受理各类案件14361件,接待来访5147批次,涉及8482人次,处理来信5254封,接待律师阅卷1016人次。信访矛盾明显减少,2010年到省
法院来访、来信同比下降49.96%和8.15%。截至2010年底全省所有
法院立案信访一级窗口建设全部完成达标任务,顺利通过最高人民
法院考核验收。遍布南粤大地
法院的
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成为广东
法院的一张“名片”。
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窗口的创先争优工作,在已有两个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彰显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这一总体工作思路,采取一系列措施,在维护和谐和便民利民上创先争优。
南方日报 记者 周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