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一个案件,对于一个法官来说,仅是他一年所承办案件的百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但哪怕是最小、最普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他们的百分之百;如果法官都能把当事人的百分之百化为法官思想意识上和司法行为上的百分之百,必将对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是长期分管执行工作的福田法院副院长杨旭经常说的一句话。
正是怀有这种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爱民为民之心,2010年以来,福田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法院工作排头兵的目标,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全年执行共收案13738宗,结案9765宗,结案数同比增加了35.89%,执行和解率达到23%,执结标的总金额达9.25亿元,同比增加了55%。日前,该院执行局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这是该院荣获的首个集体一等功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