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近一年来,全国法院以智力援助为龙头,以项目援助为支撑,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法院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按计划向纵深推进。在援藏方面,西藏高院分别与对口援助法院共同签订了智力和物资援助工作协议,扩大援藏干部覆盖面,建立审判骨干培养机制,加大对西藏法院的科技援助,加强对藏族法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江苏高院与拉萨市法院,广东、福建法院与林芝地区法院,上海法院与日喀则地区法院,辽宁法院与那曲地区法院,河北法院与阿里地区法院,安徽、湖南法院与山南地区法院,天津法院与昌都地区法院均签订了人才智力援助工作方案,并已开始实施。与西藏法院签订项目援助协议的高级法院,也都努力做好资金和物资援助工作。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法院也根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藏区法院展开省内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