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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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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关于2011年市、县级法院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的公示
2011/07/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13次   
关键词:


    记者揭穿街头行骗赌局后,准备偷拍曝光。结果遭到几名骗子的殴打。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等三人,均为外地来京的闲散人员,2003年12月30日10时许,三人伙同刘某(另案处理)、虞某和李某(均在逃)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园附近路边,通过猜瓜子赌大小的方法设赌行骗,实际上,张某等人在赌局中设下机关,将一枚铁瓜子混入其中,而在遮盖的碗底儿安有磁铁,以此手段行骗。当张某等人的行骗手段被路过的某报记者董某揭穿,并准备用照相机拍照时,张某等人为将董某照相机内的胶卷销毁,遂用水泥块对董某进行殴打,并将照相机抢走且将内存卡销毁。经鉴定董某的伤情为轻微伤,被抢照相机价值人民币4131元。随后,三被告人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法院网                                  作者:吕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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