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被誉为“世界加工厂”,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来袭和政府“腾巢引凤”政策的实施,部分落后产业型企业“水土不服”而被淘汰。从“合俊”事件的完美落幕到果断迅速处理各类倒闭企业纠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经历一次次考验中,积极延伸社会职能,主动服务社会大局,探索出了一条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子,为“东莞制造”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困境:“东莞制造”转型升级下的“阵痛”
“全国五分之一的服装在这里制造;全球每5台电脑就有1台、每5件羊毛衫就有1件在这里诞生”——这就是“东莞制造”,成就东莞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这座城市正经历着一场巨大的转型升级所带来的“阵痛”:一些技术含量低、高耗地产、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
而这些倒闭企业多为不具备公司形式的“三来一补”企业。由于这些企业总部多位于境外,司法机关难以对其进行执行,也就难以让其真正承担责任,所以在“三来一补”企业本来就数量众多的东莞,恶意欠薪倒闭和“走佬”的现象时有发生。
不少“三来一补”企业在倒闭时资不抵债,拖欠着工人工资和大量其他债务而不依法给付,不依法进行清算,不注销工商登记,企业经营者为躲避债务而弃厂逃离,将一大堆“烂摊子”遗留给了债权人、房东、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陈浩辉表示,东莞三院地处塘厦镇,管辖着东莞山区片的10个镇。仅该院,从2009年成立以来涉及倒闭企业的执行案件就有6936宗,共涉及倒闭企业193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27.05%。其中,涉及拖欠工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案件有5015宗,总标的额达到1.1亿多元;涉及拖欠其他债权人租金、管理费、货款等普通债权的案件有1852宗,总标的额超过7亿元。
在处理这些倒闭企业欠薪逃匿案件时,如何兼顾企业工人、其他债权人等各方利益,如何能动地发挥审判的保障和延伸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成为东莞三院的现实课题。
对于这类案件,陈浩辉表示,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主要存在着三大困难:一是多数倒闭企业欠薪与其他债务同时存在,负债额庞大。由于资不抵债,没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因而债权人的债权受偿率普遍偏低;二是倒闭企业涉案数量多、人数多、环节多、不安定因素多,群体性纠纷多发、矛盾对抗性强、执行难度大,容易引发系列社会性问题,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和不良的影响;三是非法人企业如“三来一补”工厂倒闭面临法律空白,因主体不适格,不能适用破产程序进行处理。当前,法院只能以普通债权实现方式处理倒闭企业财产,通过个体诉讼确认债权,在执行过程中,以参与分配的程序对企业财产进行处理和分配,同时在分配过程中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确定清偿顺序和分配方式。
破局:“四个坚持”催生司法新思路
转型升级正逢“拐点”,东莞在困难与挑战中进行有益探索。东莞三院以服务大局为立足点,在处理“非法人企业”倒闭引发的纠纷中坚持能动司法、坚持综合施治、坚持探索创新、坚持公开透明,催生了能动司法新理念和新思路。在受理的6936宗关于倒闭企业的执行案件中,该院成功执结6370宗,执结率达到91.84%,并成功化解78次群体性危机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赢得政府、企业、工人、债权人的多方赞誉。
思路一:提前介入 主动化解
2009年12月,受经济危机影响,东莞市塘厦镇东力集团资不抵债,无力支付1400多名工人工资,公司被迫停产。
“单纯等待劳动者起诉,还要经过仲裁、受理、判决等一系列程序,这将不利于解决纠纷。”执行局局长尹健容向党组建议:抽调骨干成立专案处理小组提前介入,主动化解纠纷。
连续七天的驻厂办公,先后与公司、工人代表召开了10余次会议,专案组的4名法官马不停蹄地商讨纠纷解决方案,并连夜加班制作出《关于企业非正常倒闭情况下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汇总相关法律依据,配上简单易懂的解释打印出来发放给工人。
经过一个星期的奋战,公司、工人终于接受了法院的方案。在完成了起诉手续和调解协议的签订后,专案组立刻根据工人们的申请,对东力集团公司的财产设备进行清点查封,防止资产流失,有效保障协议的履行。
最终,经法院许可,公司通过设备出卖、自筹资产等途径,终于在2009年12月17日顺利筹集资金600余万元,结清了拖欠的1400多名工人工资。
“在处理这些纠纷中,我们的做法是主动突破传统的‘不告不理’的司法观念,在诉前就主动介入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陈浩辉说,“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非常有效的。”
思路二:横向配合 联动化解
“还我们公道,不然我们就从这里跳下去!”2010年冬日早晨,已经两个多月没领到工资的300多名工人在某工厂内砸办公设备,涌上楼顶往楼下扔砖头,并扯起“还我血汗钱”的横幅扬言要从楼顶跳下来。
昨天还好好的,一夜间老板失踪?工厂关门?
第一个得到消息的清溪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