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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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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微博信访”:利益表达新渠道
2011/08/1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32次   
关键词:

 根据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7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目前共有网民4.57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在这些网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案件当事人,并且这些当事人曾经或正在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寻求帮助和发泄情绪。特别是在微博时代,甚至产生了“微博信访”。所谓“微博信访”,笔者认为是指人民群众以及案件当事人利用微博的互动性与及时性,通过向相关机构官方微博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某些问题的一种新型信访形式。
  “上访不如上网”。当前,部分案件当事人借助于网络平台,特别是微博平台进行“上访”,并且期待引起上级领导、媒体以及社会大众的关注,通过倒逼效应实现信访诉求。当前“微博信访”类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但主要集中在反映案件处理不公、案件办理效率低和效果差、司法作风问题、司法腐败、土地违法、强制拆迁等方面。同时,信访人为达到目的极尽所能,往往采取较为极端的方式引起大家关注。例如,有人采取以悬赏自身器官的方式寻求援助;有人开通微博的唯一目的就是上访,通过大批量转帖和评论方式高呼“冤枉”;有人通过以微博向媒体记者、律师、政府官方机构等留言的方式,指责法官司法腐败和司法不作为等。“微博信访”极易引发网友“围观”与对被信访对象“围攻”。当事人在微博中反映的涉诉涉法问题极易引发网友对法院法官的误解,甚至成为虚假信息和谣言的始作俑者,进而转化为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一旦相关信息扩散和大范围传播,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理难度将急剧增大。
  “上网减少上访”。“网络问政”的时代已经来临,并且不可逆转。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民是真实的;网络民意是无形的,但群众呼声却是真切的。论坛、新闻跟帖、微博、社交网站等都存在着“水淋淋”的社情民意。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各级人民法院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化解民忧的“最短路径”。当前,全国各级法院为了化解群体性事件、涉诉涉法信访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法院若通过开通官方微博、网上留言区等方式开展网络问政,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既可以预防和化解矛盾与纠纷,又可以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我们欣喜地看到,河南法院系统、广东法院系统、湖北恩施法院系统、北京怀柔法院等一些法院正在进行相关尝试。河南法院系统整体开通了官方微博,设置专门的“网民建言”区和“督办回复”区、认真解答网友提问,督办相关信访案件。江苏睢宁县法院更是树立了“上网减少上访”的理念,各个单位均明确一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兼任网络发言人,在48小时之内回复网民们提出的问题,全县进京、去省、到市上访总量大幅下降。
  “上网化解上访”。大多数网民诉求,都需要回到现实中去解决,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修正和完善制度。针对网民诉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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