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法院收案数下降了!
“同比下降3%”,似乎并不是一个很起眼的数字,却已是多年不见。这个微小改变的背后,可能隐藏了一个省份处理社会矛盾方式方法大转变的开始。
收案数下降法官受鼓舞
30多年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先行先试,各种矛盾纠纷自然也先发多发。2010年,广东全省法院收案近107万件,占全国1/10。这也是广东法院收案数首次破百万件的一年,全省法官人均结案99.59件,非常引人瞩目。
然而,面对这样的“傲人成绩”,法官们并不“欢欣鼓舞”。一名基层法官告诉记者,追求案件数量的时代早该结束了。“这些年,我们追求案件数量,固然是体现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但公民法律素养提高后,收案数始终降不下来,特别是民事案件越收越多,从另一个方面说明社会矛盾的高发,同时解决渠道单一,只能无奈地求助诉讼这道最后防线。”
9月7日,广东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上半年全省法院呈现出收案和未结案件数下降态势。这一消息让与会的法官们很受鼓舞。
据介绍,全省法院一审及生效案件质量继续提高,上半年二审案件下降11.8%,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分别下降29.6%和23.75%;法官人均结案同比多结6.11件。
先于广东全省,珠三角城市首先开启了“重质不重量”的案件管理模式。早在2006年,广州两级法院收案数在多年持续攀升的情况下,首次出现回落,当时的收案和存案数分别比上一年下降4.89%、5.43%。2007年,深圳宝安区法院收案数15年来第一次下降时,该法院院长还特别在给区人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时,强调了这一成绩。
诉前联调立下汗马功劳
可不要认为收案数下降是很容易的事。
今年初,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在介绍北京全市法院“立案前化解纠纷”的成绩单时,就晒出了“北京10年来收案率首次升幅下降”的亮点。据了解,2010年北京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万多件,同比上升了2.2%,明显低于近10年来每年受案平均8.7%的增速。仅仅是升幅下降,池强就表现得“很高兴了”。
成绩当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广东法院收案数下降,主要是民事案件下降。
那个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解决纠纷机制,北京称为“立案前化解纠纷”,而广东称为“诉前联调”。
今年2月21日,广东省委政法委就作出新部署,在县(区)级行政区域以法院为基础建立健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并确立了21家县(区)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