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到底满不满意?他们对我们工作究竟有哪些意见?客观地说,要真正听到这些“沉没的声音”还是很难。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目标就是要做到: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可讲,让群众的表达能做到畅所欲言。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林晔晗 邓昱)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改以往“自上而下、法院主导”的民意调查方式,引进第三方民间调查机构,以中立方的角度向群众调查诉求、回访办案效果,倾听“沉没的声音”,确保了民意搜集的客观公正性,让社会和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广东法院的诚心和务实。
“您好,我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民意调查机构,请问可以就您对本地法院工作的评价问您几个问题吗?”电话另一端的案件当事人刘平(化名)在经过一阵犹豫之后,态度积极地说出了自己对当地法院的评价。
近日,笔者在受托方广东省振华(化名)调查机构里,见到了独立主持该项目调查的负责人史玉雪(化名)。她告诉记者,“很多受访对象在接到电话后刚开始显得很犹豫,甚至还专门打电话来要求核实。毕竟法院作为委托方,在我们公司也是头一回。不过经过我们耐心解释,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还是很配合我们的调查。”
“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到底满不满意?他们对我们工作究竟有哪些意见?我们希望能听到最真实的声音。”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告诉笔者,“一直以来,广东高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通过加大司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但是,客观地说,要真正听到这些‘沉没的声音’还是很难的。今年,我们开始尝试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民意调查,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做到‘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可讲,让群众的表达能做到畅所欲言。”
为了寻找这些“沉没的声音”,广东高院委托了一家在广东颇具影响力的信息调查机构负责调查工作。双方在调查开始前,就明确了对“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调查目的、调查形式”等等,同时,双方还达成一条关于保护受访对象的“君子协定”:为确保民意调查真实、客观,所有调查工作都由调查机构独立开展,法院必须当“甩手掌柜”,不得干预调查活动的正常开展;未经当事人同意,调查机构不得透露受访者的真实身份。
据了解,此次名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民意调查覆盖了全省21个中级法院和128个基层法院辖区,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三类:普通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法律从业者。调查内容涵盖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公开、司法便民、司法公信、司法廉洁、工作作风、队伍形象、服务大局”等9大方面25个问题。重点突出了“司法绩效、司法作风、司法服务”三个项目。
史玉雪表示,该公司第一次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开展民意调查。调查活动很顺利,广东高院和全省法院对调查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调查形式也相当灵活多样,在分片区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后,通过入户访问、电话访谈、随机截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最大限度保证情况客观,数据真实。相信通过这次调查,能够搜集到比较全面、客观、真实的情况,也相信调查结果能为法院改进工作,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提供科学的参考。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