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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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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公务员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
2011/09/2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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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公务员公告》,经面试,确定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一)。现就体检及职位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职位926日下午,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入围体检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在所报考的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未确定为体检对象、但总成绩与本职位组最后1名体检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考生应在下午1530分前携带本人调剂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到省检察院办公大楼(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一楼大厅报到,进行预选职位。

二、体检。927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由省法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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