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活动的通知》(法政[2010]220号),经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委员会决定,拟授予以下53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按行政区划排序,同省区按姓氏笔画排序): 最高人民法院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四庭 付金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二庭 李广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汪治平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陆建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四庭 苗有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二庭 胡仕浩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办公室 贾纬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二庭 聂洪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韩延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一庭 薛淑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一庭 北京市 何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审判第二庭 林子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 识产权庭 天津市 钱海玲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审判第三庭 原晓爽天津市高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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