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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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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香洲 “求监督”求出“挑夫效应”
2011/10/3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5次   
关键词:

  “挑夫总比游人走得快,因为肩上有担子。”工作报告连年在人大会上以全票通过之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没有故步自封,而是自我加压,以民意为镜,以监督为源,让民意需求真正融入每一项管理创新和司法决策,让主动监督成为法院法官工作的自觉行为。在监督中,香洲法院真正实现了超越与自我超越的“挑夫效应”,用行动诠释了当代司法理念的全新内涵。
  跨越藩篱
  徘徊民意 主动开口
  “常常会有这样一种现象,总有当事人在法院门口徘徊而不敢进门。”该院主管立案窗口工作的副院长赵建强说,“哪里出了问题?老百姓是司法公正与否的评判者和监督者,法院的大门真的就那么难进吗?”
  今年9月发生的一起案件让赵建强印象特别深刻。那天,一对中年男女在法院门外久久徘徊,时而向法院内望望,几次欲进又止。两人还时而争执,时而怒目相对。
  见状,细心的立案庭导诉员赶紧上前了解情况。原来,他们是一对夫妇,已协商好离婚但对孩子抚养权谈不拢,想来求助法官,但是一看到庄严的法庭,心里有点发憷。
  “二位放心吧。我们的法官都很亲切。”导诉员温暖的微笑一下融化了赵某夫妇内心的“冰山”。在导诉员的指引下,赵某夫妇来到诉前调解中心。在那里,他们见到了袁法官和司法调解员。
  法官迅速掌握了焦点后,从小孩健康成长出发,提出了调解建议。不到一个小时,两人便达成了协议。法院还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即时送达。“没想到会这么快捷”,两人满意离去。
  “我们也出台了不少惠民措施,但有些措施老百姓并不接受,也很少用到。”该院院长蔡美鸿提出,这是一种“填鸭式”的惠民,而真正应该关心的是老百姓内心深处的诉求。
  “作为监督者的民意想要什么?那就要从这些还在法院门口徘徊的民意中,了解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来设计我们的程序和举措,这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蔡美鸿说,“要拆掉思维里的‘墙’,要跨越司法与民意的无形藩篱。不提意见不代表没有意见,坐等监督不如开门迎‘刺’。”
  兼听则明。现如今在香洲法院,无论是领导走访、信访接访还是法官审案,无论处于立案开庭还是执行程序,老百姓的意见总是摆在第一位。今年来,该院已吸纳各类意见20多条。
  在被监督中创新,在被监督中发展,该院在被监督中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该院以一个从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为参照物来设计立案流程,涉及拟写诉状、申请救助、委托代理等8大类20多余种诉讼指引材料应运而生。
  根据老百姓反映的打官司难等问题,该院还大力加强诉前联调工作,从当事人请求立案时开始,就由联调中心的法官与调解员一起进行调解,高效便捷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室运作以来,已调解解决民商事案件154件。该院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分门别类进行了整改和创新,设立了导诉员,为老百姓提供了专业化、门诊式的服务;设立了老、弱、病、残、孕优先立案通道;对外地当事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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