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林晔晗通讯员黄彩华)“马上要年底了,赖债的你,还能hold得住吗?”10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人民法庭在其新浪微博上连发6条微博,敦促“老赖”及时还债。该法庭庭长现身微博“求围观”,鼓励“粉丝”多转发、多支持。 微博公告内容称,11月6日前,大朗法庭管辖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如主动按期履行或达成和解的,可不予追究罚款等其他法律责任。公告期满后,对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顽固“老赖”,将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并在微博上滚动曝光其姓名和基本案情,随时更新。 据大朗法庭庭长莫沛林介绍,从10月26日起,大朗法庭新收的执行案件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都会收到一个告知:债务人如未按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法庭将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博等媒体予以曝光,并在法定范围内严格追究法定责任。已被法庭官方微博曝光的“老赖”,能履行法律义务的,将在曝光名单中予以删除。 另据了解,大朗法庭此次在新浪网上开通的微博名为“东莞第二法院大朗法庭”,是东莞法院系统最早开通的官方微博。从2011年3月3日开通以来,已发布微博200多条,“粉丝”6000多人。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