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直面差距 自我亮剑
粤高法:直面差距 自我亮剑
2011/1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03次   
关键词:

原文链接: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1-12/08/content_7035120.htm

  1 理念突破
  “各地区间审判执行工作发展不平衡、审判效率和质量各地差别较大、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偏高、民事调解撤诉率偏低、执行工作离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一些改革措施的落实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基层基础建设还有不少问题。”郑鄂以2008年的收案数举例,仅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5个市新收案件47万件,就占全省新收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而其他16个市外加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的收案总数却只占三分之一。“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也只有36.3%,大大低于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兄弟法院。”
  找差距前先摸家底。广东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一大背景之下,在全省法院展开了6个方面31个问题的专题研讨。
  调研让“摸着石头过河”的广东高院在司法理念上找到了明晰方向。郑鄂当时“放”出的三句“硬话”,至今让不少法官印象深刻。
  郑鄂对广东法院提出“三项硬要求”,即: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
  而全省法院要做的“三件大事”也随之敲定:旨在解决因区域发展不平衡而造成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和强行入轨、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08工程”。
  当时,这场内容直指“如何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如何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的活动,得到中共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重要批示,称赞广东高院思路有创新、工作有创新,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扬眉剑出鞘,广东法院快手亮剑,一招一式,直指要害。自此,“解放思想寻求新突破,司法为民谋划新发展”成了广东法院司法实践3年来最真实的写照。

 

来源: 南方日报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