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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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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法庭联合司法所 “背靠背”化解矛盾
2011/12/26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30次   
关键词:

  本报讯“多亏了你们新铺法庭和司法所及镇、村干部帮我们调解,从而顺利化解了矛盾。现在我的叔叔终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了。”近日,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新铺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宗土地纠纷案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今年11月的一天,蕉岭法院新铺法庭了解到新铺镇司法所接收了新铺镇黄坑村一件比较棘手的邻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是黄坑村村民张荣和张胜。张荣的父亲张禄与张胜为了方便各自管理土地而决定互换土地,并于1988年签订了一份互换土地的协议。现在张荣的叔叔想在张禄换到的土地上建房,已经和张荣商量好了,但这时张胜站出来反对,说他当年和张禄换到的土地根本无法使用,要求撤销与张禄签订的土地互换协议。张荣却认为,协议是自己的父亲和张胜签订的,父亲张禄已于2004年病逝了,协议不可能撤销。从今年5月开始张胜到处投诉,并张贴小报,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关系。
  12月14日上午,新铺法庭、司法所和镇、村调解委员会一行人员驱车前往黄坑村,到争议土地上进行实地调查,随后大家考虑到双方的矛盾比较尖锐,便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首先单独听取张胜的想法,建议他可以要求张荣给予适当补偿,张胜说:“我是明理人,你们对于补偿款的提议我接受,假如张荣答应补偿,我就愿意讲和。”接着调解人员又单独对张荣做工作,把张胜的要求告诉了他,张荣听后态度有所软化,法官们趁机对他进行一番说理:“邻里之间应该以和为贵。我们知道你是有心解决问题,要不也不会特意从外地赶回来,事情解决了你就可以安心回去上班了。给张胜补偿点钱,他不闹了,你叔叔也可以建房了,这不是两全其美嘛。”张荣听到法官的话说得挺有道理,一番权衡之后就答应和张胜一起坐下来商量补偿款的事,最终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赖 洁)

来源: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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