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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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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拟将徐闻作为重大典型学习宣传
2011/12/30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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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以《清风徐闻》、《幸福徐闻》为题于12月11日、12日在头版刊登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建院61年来廉洁司法的事迹后,在广东引起强烈反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将徐闻法院作为重大典型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湛江市委、徐闻县委及湛江市两级法院纷纷掀起学习徐闻法院先进事迹的高潮。
  报道见报后,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于12月13日作出批示,要求将徐闻法院的先进事迹作为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和学习的力度,争取成为在全国有影响、有形象的廉政典型。
  湛江市市委书记刘小华阅读报道后,专门在该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就本报报道一事向徐闻法院表示祝贺,并再次对该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要求加大宣传力度。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报道通过广东政法网、广东政法手机报、湛江日报、湛江法院网和法院《简报信息》等渠道进行转发。
  12月16日,徐闻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干警学习本报报道。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继续踏实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继承和发扬好建院61年、历经法院几代人培养起来的光荣传统,切实当好全市法院排头兵,勇于争当全省、全国法院排头兵。

来源: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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