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新民诉法,帮助全市律师特别是广大青年律师对新民诉法有全面、准确的理解,提高广大青年律师从事民事辩护的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应广大青年律师的要求将联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举办“民事诉讼法学习训练营”(以下统称“训练营”)。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以下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4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民事诉讼法律专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2年10月31日止);